一天,一个朋友问我:“朋友之间,你最怕什么?”我脱口而出:“我最怕人家找我借钱。”朋友马上表示“严重同意”,说现在他怕朋友借钱的程度甚至超过了怕朋友抢他的女朋友,女朋友能被抢走说明她也不值得留恋,可自己的血汗钱要是被借走不还,那可是永远的损失。
其实,我们并不是怕人借钱,而是怕人借钱不还。赠人玫瑰,手有余香,借人钱财,给人帮忙,这本来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。可一旦借钱的一方欠债不还,玫瑰就只剩下扎人的刺了。书上说“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”;老百姓说“好借好还,再借不难”,可现在却全被我们给弄反了。现在借钱完全成了双方的一种博弈,谁先开口借钱谁就不战而胜。如果对方开了口你不借,你就先理亏三分;而你一旦借了,等对方不还你开口要了,你又理亏三分。处理不好就是“人财两空”,处理好了也是得了钱财失了友情和义气,反正是里外不是人,左右都是鬼,借也为难,不借更难。记得有个著名作家对付借钱的方法是对方借1000元,他掏出500元,说:“给你一半,你也不用还了。”这种方法倒是干净利索,保证对方满意而归,可关键是咱没有这个实力,也就无法这么洒脱啊。
至于借钱者为何借的时候什么都答应你,还的时候却什么都不答应你,其实心理学家是做过研究的,我不是心理学家,但我也有借钱的经历,也研究过自己,说得高尚点也可以叫“批评与自我批评”。当时因为急用借了同事500元,同事很信得过我,说啥时有钱啥时还。结果等我可以还钱了,却担心再有急用而没有还;等我又可以还钱了,却觉得朋友也不急用而没有还;等我再一次可以还钱了,却把钱存进了银行,为的是给存折上凑个整数。这时候,我的心里已经起了变化。这就像谎言说了一百遍就成了真理是一个道理,别人的钱揣上一百天也当成了自己的钱,这种时候再要还钱,就好像是把自己的钱送给别人一样,心里是真的不情愿。我想那些黑心老板欠薪不还,应该也是这个心理。虽然最后我战胜了心魔,毅然还钱,但却从此吸取了教训: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借钱,借了钱就尽快还。
仔细想想,我们实在没有理由借钱不还。在我们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时候,人家伸出援助之手,等我们吃上馒头和猪肉,怎么能拿着别人的钱当成自己的呢?借钱很好,还钱就恼,实在是亲朋好友间的一大遗憾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