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论者:
同路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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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时间:2013/5/20 20:34: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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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见藏头诗。猜不透的是:卢少宜、徐鹤龙的朋友为何留诗不留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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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
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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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时间:2013/5/20 23:33: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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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路人,你是知音者。此詩的題目該倒過来念。目的是劝龙君抖擻,但又怕人怪连思妻都有話說,所以暫埋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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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
同路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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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时间:2013/5/21 7:51:5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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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如此。如果有朝一日我的文章上网有过半数的人认可,就算成功了。总统当选也不过如此!到此为止,作者的姓名我也猜到八九不离十了。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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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
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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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时间:2013/5/21 12:34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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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穿了,就是默(默无名)哀(思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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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
一碗豆腐 豆腐一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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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时间:2013/5/22 1:34: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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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君:其实你已经成功了,已经是总统了。“过半数的人”这个概念:宏观来看,可以从两人扩展到全人类;微观来说,一个人的个体足矣!心魔与良知总有一方是过半数的,所以你是永远的赢家。
又:有点可笑,既然疑惑“留诗不留名”而贵君又为何“留意忌留姓”呢?迷底在一百七十九分钟后出来了——“知音者”,原来是“做秀”!
又又:如果本豆腐这次又坏了人家的好事,请“沙威”又判“删刑”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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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
同路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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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时间:2013/5/24 8:19: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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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路走来听听音乐也很好。前次谈藏头,今次谈隐尾:“灵仙伴郎…………”隐尾不过半,失败了,就露尾了。其实露尾也不一定是件坏事,孔雀也常露尾,只因为人们觉得它更漂亮了,才冠之为开屏。然而,也有人与放屁联系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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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
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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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时间:2013/5/25 11:45: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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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為龙,龙后稱哀家。哀家相前,召徐永叙。床(藏)头龍鳳。並无不妥。別說了,免成同謀“做秀”!实在对逝者不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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